财政金融学院2025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作者:罗四维 编辑:李鑫 发布日期:2026-05-15 点击次数:

 

根据《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湖财校发〔202219)、《关于做好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湖财教通〔202654)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结合各专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为顺利开展财政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肖燕飞

副组长:罗四维 李艳丰 黄华军

 员:贺文静 李鑫 汪圣国 巫骥 刘安长 胡娟 黄硕波

秘书长:贺文静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二、专业分流监察小组

  长:肖燕飞

  员:易好 余海龙 黄硕波 曹竞婧 2025级财政学类各班级学生一名

  :负责监督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处理学生有关专业分流的申诉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出或反馈专业分流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建议等工作。

三、专业分流原则

()遵循志愿、个性发展的原则。在学生专业志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分流。

()优化结构、布局合理原则。综合考虑专业发展现状、发展趋势、专业人才需求和培养条件等基础上,合理设置各专业分流人数。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业分流中,如果学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学院的专业计划数不一致,按下列顺序进行调剂:(1)第一顺序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同专业分流服从分配或调剂。(2)第二顺序调剂:已填报志愿且表明服从调剂的学生,按照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2026525日学院教务办从教务系统统一导出的平均学分绩为准。),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从低平均学分绩到高平均学分绩依次调剂,直至各专业计划数录满为止。(3)第三顺序调剂:已填报志愿但表明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按照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2026525日学院教务办从教务系统统一导出的平均学分绩为准。),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从低平均学分绩到高平均学分绩依次调剂,直至各专业计划数录满为止。

按上述步骤完成专业分流后的名单,经公示、教务处审核和学校审批,确定专业分流结果。

四、专业分流对象

()所有2025级财政学类专业学生,分流为财政学专业和税收学专业;

()2025级财政学(厚生班)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学院其他专业均按专业招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五、专业分流计划数

大类专业名称

分流专业名称

分流计划数

合计

2025级财政学类

财政学

150

296

税收学

146

六、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及进度

()2026514-517日:(1)制定《财政金融学院2025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在财政金融学院官网公布。(2)将实施方案向教务处报送备案。

()2026518-524日:(1)财政学系和税收学系主任会同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共同对2025级财政学类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帮助学生充分了解行业与专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近年各专业学生就业情况,指导学生合理填写专业分流志愿。(2)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正式志愿。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2026525-2026527日:学院按本实施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2026528-202663日:在财政金融学院官网公示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辅导员或学院教务办(主校区办公楼110办公室)

()202664日:将《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202668-2026614日: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

()下学期开学前:按教务处通知办理学籍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