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兹定于2019年11月13日(本周三)下午2点40分,在办公楼715会议室召开教学院长例会和教学督导情况反馈会。请教务处正副处长、质评处有关人员、各学院主管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副院长、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人、校级各教学督导(4点20分到会)、其他教学部门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参会。
特此通知。
教务处、质评处
2019年11月11日